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汇报及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17-11-15浏览次数:3152

规范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中后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工作进展汇报和结题工作的有关事宜布置如下:

一、年度工作进展汇报工作:

1、年度工作进展汇报由各学院、附院自行安排。建议各单位组织专家根据项目任务书、项目负责人汇报材料、原始实验记录、经费支出情况等对本单位项目的目标完成情况、研究数据真实性、研究结果、经费使用情况进行集中评议,并对项目负责人在研究中存在的问题给予相应的指导科技处将视情况进行抽查。

2、项目负责人请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 ),按要求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图片等相关内容可以上传附件,发表论文应由系统导入。请务必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进展报告提交工作,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二、结题汇报工作:

1、本年度应结题基金项目的检查要求同年度工作进展汇报。

2、项目负责人根据基金委通知要求,登录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ISIS系统)认真填写《结题报告》,并于2018年1月20日前在线提交结题报告,待学校审核通过后双面打印《结题报告》一式二份,于2018年1月31日之前由所在学院/附院统一报送至学校科学技术处。

结题决算具体要求如下:

1)、经费支出只统计到2017年12月31日。

2)、在线填报的决算数据应先经本单位财务部门审核确认无误,结题报告纸质版决算页需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

3)、课题负责人应认真核对预算与决算金额,保证系统中填报的各科目结余金额均不能为负数。

如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文献出版费三项费用实际支出超过预算,应在结题报告“经费决算页”填写“预算调整数”,保证调整后该科目结余不为负数,并在决算说明书中详细说明项目预算的调整及执行情况。

存在预算调整的项目同时应填写“南京医科大学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表”,一式三份由所在学院/附院科研管理部门统一交科技处备案。

4)、其他科目经费不允许超支、不允许调整预算。

5)、自筹经费不计入决算。

6)、结余经费建议不超过20%,结余经费可留用2年,2年后仍有结余需上交基金委。

7)、请认真填写决算说明书,逐项说明项目预算的调整及执行情况、合作研究外拨资金情况等


年度进展及结题项目清单分学院、附院下达


未尽事宜请拔打电话:86869216

联系人:徐阳 石丹妮 闻洋

  

附件:南京医科大学科研经费预算调整表.docx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决算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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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表填写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