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填写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18-08-20浏览次数:4132

一、填报流程

1.821-91116点期间,项目负责人需登陆ISIS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填写项目计划书电子版,并提交由科技处审查。如果出现填写问题,我处将计划书退回项目负责人修改,修改后也必须于91116点前再次提交。

2.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91816点前完成计划书电子版审核,有问题退回修改的,也应在91816点前再次提交,请各项目负责人保持关注,及时按要求完成修改。

3.计划书经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状态为:基金委已审核/等待接受纸质材料),项目负责人打印一式两份(双面),签字后交所在学院、附院。

注意2处签字,“经费预算说明书”及最后签字盖章页。

4.各学院、附院应于922日前将本单位项目计划书一式两份申请书一份送达学校科技处(注意核对数量及签字)。不接受个人单独送交纸质材料。

二、填报要点

1.预算部分:

1)“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不能高于申请书预算。

2)“经费预算说明书”请下载模板填写,最后应有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部门公章、财务部门公章字样

3)“劳务费”计算应按每人每月*工作月份*人数计算,其中工作月份及人数应与人员表中情况一致,仅限发放给无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博士后、临聘人员。

4)“专家咨询费”计算应按国家标准,按人次及咨询天数计算。(http://www.gov.cn/xinwen/2017-09/30/content_5228938.htm

    如:邀请高级职称专家x人,咨询x天,每天x元,合计x元

5)“燃料动力费”请填0

6)原则上不填“其他支出”,如确实需要,应明确具体支出事由,不可解释为“不可预见的、不确定的支出”

2.正文部分:

1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但如果获资助项目的研究期限发生变化(如:面上申请最终获小额资助等),请项目负责人适当调整研究内容并在计划书中详细列出,同时还要注明内容变动情况。

2)重点、重大、重点国合、杰青、优青等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根据《批准通知》和《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要求填写。

  

南京医科大学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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