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院发布时间:2023-09-11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为繁荣我校科技出版事业,促进科技创新和高水平大学内涵建设,根据我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学术著作出版项目”)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3年度著作出版项目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学术著作出版项目贯彻国家科技政策和出版方针,坚持四个面向,突出重点,打造精品,按照自由申报、公平竞争、专家评议、择优支持的原则,资助基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科技、社科及管理类学术著作,繁荣学术、鼓励创新。

二、资助范围

学术著作出版项目主要资助在我校本部教职员工在自然科学及人文社科研究领域研究产出的优秀学术著作,重点支持在学校优先发展领域内具有影响力的知名专家团队编写或出版著作。资助范围包括:

1. 学术专著:在某一学科领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具有创新或实验上有重大发现的学术著作。

2. 基础理论著作:在某一学科领域基础理论方面从事多年深入探索研究,借鉴国内外已有资料和前人成果,经过分析论证,编撰的具有理论创新的,对科学发展或培养科技人才有重要作用的系统性理论著作。

3. 应用技术著作:把已有科学理论应用于生产实践的先进技术和经验,编撰的能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升人民生命健康带来较大效益的著作。

4. 科普读物:把已有科学知识、科学方法,以及融化于其中的科学思想科学精神,传播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使之为公众所理解,促进社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相关书籍。

以下情况原则上不属于资助范围:

1. 译著、论文集、再版著作(同一作者撰写的学术著作,从正式出版之日起5年内再次出版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学术著作);

2. 教科书、工具书;

3. 丛书。

三、申报要求

1. 学术著作出版项目申请人须为校本部在职人员,每项资助不超过10万元,重点支持在学校优先发展领域内具有影响力的知名专家团队撰写或编撰著作。各附属医院在职人员可申请指导项目,由所在单位承诺提供经费资助。

2. 学术著作出版项目研究时限为1年。依据《南京医科大学内涵建设专项管理办法》管理,资金使用期限为立项之日起1年,原则上不得延期。申请人应明确项目经费的用途及使用进度,相关指标作为项目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

3. 各类著作应在样稿基本完成(60%以上)、1年内可进入出版阶段时提出资助申请;我校牵头编写的重要著作可在编写阶段,首次编委会召开时提出资助申请;同一著作仅可获得一次学术著作出版资助。20221231日以前已出版的学术著作不能申报。各类学术著作最终成果原则上不低于20万字。

4. 或资助的著作项目填写内涵建设科研专项任务书,明确经费预算及绩效目标。

5. 著作出版后应并分别向学校图书馆和科研院提交正式出版物。并在著作显著位置(封面或扉页上)标注南京医科大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字样。

本次学术著作出版项目申报应于2023928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科研院:(1)《南京医科大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请书》;(2)著作样稿,出版意向协议等支撑材料;(3)编著未达到出版阶段的,应提供拟编撰著作的详细介绍、编写计划、目前工作进展、编委会组成等支撑材料。项目材料由学院统一提交报送,不接受个人申请。

联系人:张灿玉、徐阳 联系电话:028-86869216

 箱:cari@njmu.edu.cn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请书.doc

 

南京医科大学科研院

2023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