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介
江苏高校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项目的宗旨是对高校转化科技成果、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供资金支持,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支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新型高校科技产业发展机制,推进江苏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项目分拨款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由江苏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产业处负责组织实施与管理。
申报领域为: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与新医药、新材料、现代装备制造、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现代农业。
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须符合《江苏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任务和方向,对我省产业结构升级或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具有明确的市场目标,项目实施体现产学研结合,具有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和产业化基础。
2.须是近3年通过鉴定或验收、有企业参与的应用技术项目,有明确的与企业开展项目研发和产业化的合作协议,有明确的目标成果(新技术、新标准、新产品、新工艺等),且知识产权关系明晰。
3.重点支持具有发明专利的应用技术项目。
4.项目第一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具有较高的学术及技术水平、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项目第一负责人已承担产业化项目且没有结题的不得申报。
5.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科研基地申报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拨款项目资助额度一般每项不超过10万元,承担单位能够落实自筹资金和匹配经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
申报时间:每年6月份左右
网址:江苏高校科技网,网址:202.119.175.199
立项后注意事项:
1.立项后签订《江苏高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合同书》一式三份,由省教育厅科技与产业处、学校科技处以及项目负责人各执一份,作为拨款和结题验收的依据。
2.资助项目取得的成果,均应标注“江苏高校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项目资助”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验收材料。
8.结题验收按《江苏高校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项目项目验收实施细则》办理。
管理办法及相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