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千百十计划宣传指南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10-09-25浏览次数:1305

     

    江宁于秦始皇37年初始建县,晋太康2年因晋武帝南巡时有“外江无事、宁静于此”之感慨而得名。200012月撤县设区,是南京市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和三大新市区之一。

    江宁从东西南三面环抱南京主城,基本构筑了高速公路、高速铁路、航空、水运、城市交通等为一体的立体交通网络。拥有江宁开发区、江宁科学园和滨江开发区三大园区,区内科教研发资源集聚,建有清华科技园、东大科技园等十大科技创新载体,高新技术企业总量列全市之首,参与260多项国家标准制定。目前,全区拥有各类人才96万人。综合经济实力全市第一,主要经济指标进入全省区(县、市)前十强,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列全省第5位。基本形成了电子信息、电力设备、汽车制造、新能源、航空等十大主导特色产业。当前,江宁正在全面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基地、科教领先的自主创新基地、区域性重要的交通物流枢纽城、

环境优美的康居宜业生态城”,奋力争当南京新一轮科学发展的领跑者。

    江宁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千百十计划”   

    2009年开始至2013年,在五年时间内,向已在我区落户和新引进的各类创业创新人才发放1000()服务“绿卡”,新引进并确认100()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每年从中优选出10()高层次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给予重点扶持资助。

    一、引进对象

    高层次创业人才: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形式,在200871日后来我区创()办科技型企业和现代服务企业的创业者和创业团队,其注册实收资本不少于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并拥有良好发展前景的科研成果。

    高层次创新人才:我区现有各类高新企业和创新载体在200911日后引进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其所掌握的科研成果处于本行业或本领域学术前沿,为业内普遍认可的研发和管理人才。引进后,能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同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科技人员通过专、兼职形式,来江宁创()办或受聘于科技型企业。鼓励海外留学人员携带科技成果来江宁进行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生产。

    二、基本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

    高层次创业人才

    1. 为国内或国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内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科研成果。

    2. 拥有独立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且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并可进行产业化生产。

    3. 能够对我区产业结构优化、技术水平提升和高新技术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特别是在电子信息、电力设备、汽车及零部件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软件开发、航空产业等重点主导产业及现代服务业、特色农业等重点发展的高科技新兴产业领域从事研发并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高层次人才。

    高层次创新人才

    1. 拥有高级职称或国际公认的执业资格,或曾在国内外知名高校、企业、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上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并已取得突出业绩的。

    2. 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经认定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带头人。

    3. 主持开发的产品在国内市场乃至国际市场有较强竞争力,能填补国内空白或具有较大的市场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三、主要优惠政策和待遇

    1. 对高层次创业人才创()办企业所实施的项目,给予50万元的启动扶持资金,符合支持重点且特别优秀的给予100万元启动资金和21 0万元的首次贷款贴息扶持。

    2. 对高层次创新人才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3. 根据所实施的项目计划情况,优先推荐创业风险投资基金。项目计划通过后,由江宁开发区推荐的风险投资公司给予不少于风险投资基金首次投资总额1O%的配套投资。

    4. 对市场需求较大的高新技术产品在产业化生产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的,可由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和光彩投资担保公司优先提供贷款融资担保。

    5. 优先推荐申报市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成功的,按照一定比例予以匹配支持。

    载体保障

    提供不少于1OO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和1OO平方米公寓住房,3年内免收租金。

    服务保障

    1. 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含开发园区行政服务中心)、区人才市场和各类社会服务“窗口”设立人才服务“绿色通道”。

    2. 在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专利申请、政策咨询以及人事关系转接、户籍准入、子女入学、配偶就业、非经营性物业购置和养老、医疗保险等方面,提供便捷和优质的“一站式”服务。

    奖励扶持

    1. 鼓励高层次创新人才以技术成果入股,作价出资额最高可占注册资本70%。

    2. 对确定的高层次创业创新领军型人才,在本区首次购买自用住房或汽车时,可享受财政专项补助。

    3. 申报“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育计划”、“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和“六大人才高峰”培养资助对象成功的人才,在江宁工作期间可享受每人每月2000元的区政府生活津贴补助,连续发放3年。

    四、实施程序

    信息发布:征求引才需求,编制人才需求目录。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等平台,向海内外发布。

    材料申报:个人可通过江宁人才网直接申报,也可交由所在园区、街道统一申报。

    评审确认:组织专家,采取材料审核、面试答辩、实地考察等形式遴选出建议人选。经审核公示后,下达资金资助计划,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跟踪考核:对每年确定的1 0名高层次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建立一份绩效考核档案,对其项目推进、扶持资金运作等情况进行跟踪考核。

    五、联系方式:

    1. 联系单位:江宁区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江宁区委组织部)

    2.   话:02552180734

    3. 电子信箱:jr]zzbrck@163com

    4.   编:211100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文

江宁委发[2009]37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高层次创业创

人才“千百十”计划的意见

(2009727)

   

    为进一步加大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力度,以人才集聚引领区域产业集聚,加快推进自主创新和科技创业,推动江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根据全区现有人才队伍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计划从2009年开始至2013年,在五年时间内,向已在我区落户和新引进的各类创业创新人才发放1000张服务“绿卡”,引进并确认100(每年20)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每年从中优选出10名高层次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给予重点扶持资助(简称“千百十”计划)。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项目依托、平台支撑、市场运作“五位一体”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新机制,为加快全区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型升级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对象条件

    根据省、市有关人才界定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将引进人才分为高层次创业人才和高层次创新人才两类:

    ()高层次创业人才:是指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形式,在200871日后来我区创()办科技型企业和现代服务企业的创业者或创业团队,其注册实收资本不少于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为国内或国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内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科研成果;

    (2)拥有独立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且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并可进行产业化生产:

    (3)能够对我区产业结构优化、技术水平提升和高新技术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特别是在电子信息、电力设备、汽车及零部件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软件开发、航空产业等重点主导产业及现代服务业、特色农业等重点发展的高科技新兴产业领域从事研发并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高层次人才。

    ()高层次创新人才:是指我区现有各类高新企业和创新载体在200911日后引进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其所掌握的科研成果处于本行业或本领域学术前沿,为业内普遍认可的研发和管理人才。引进后,能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拥有高级职称或国际公认的执业资格,或曾在国内外知名高校、企业、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上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并已取得突出业绩的;

    (2)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经认定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带头人;

    (3)主持开发的产品在国内市场乃至国际市场有较强竞争力,能填补国内空白或具有较大的市场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科技人员通过专、兼职形式,来江宁创()办或受聘于科技型企业;鼓励海外留学人员携带科技成果来江宁进行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生产。受聘于企业或与企业合作的高层次人才须具有正式有效的合作协议。

    三、扶持政策

    1. 拓宽服务渠道。向已落户和新引进我区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发放1000张服务“绿卡”,并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含开发园区行政服务中心)、区人才市场和各类社会服务“窗口”设立人才服务“绿色通道”,积极为引进人才做好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专利申请、政策咨询以及人事关系转接、户籍准入、子女入学、配偶就业、非经营性物业购置等服务工作和养老、医疗保险等工作,努力提供便捷和优质的“一站式”服务。同时。建立区领导联系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制度,定期开展互动联谊活动,为培育创业创新人才做好专业化、个性化、亲情化的服务。

    2. 强化载体支撑。区内各开发园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软件园、归国博士(留学生)创业园和各街道工业园等均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载体。各创业创新载体应加大对企业研发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平台建设力度,对每年新引进并经评审

确认的20名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或团队,由各创业创新载体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和100平方米公寓住房,3年内免收租金。

    3. 提供专项资助。设立1000万元的江宁区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对每年评选出的10名高层次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实施重点资助。其中,对高层次创新人才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高层次创业人才创()办企业所实旋的项目,给予50万元的启动扶持资金,符合支持重点且特别优秀的给予100万元,同时再给予210万元的首次贷款贴息扶持。扶持资金均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拨付,由区财政和其注册所在的园区或街道两级各承担50%。同时,优先推荐创业项目申报市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成功的,区级科技经费可按照一定比例予以匹配支持。

    4. 完善风投体系。根据高层次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所实施的项目计划情况,优先推荐创业风险投资基金。项目计划通过后,由江宁开发区推荐的风险投资公司给予不少于风险投资基金首次投资总额10%的配套投资。对市场需求较大的高新技术产品在产业化生产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的,可由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和光彩投资担保公司优先提供贷款融资担保。积极吸纳民间风险投资资本,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做好创业创新项目的投融资工作。

    5. 加大奖励力度。完善创新成果收益分配制度,鼓励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以技术成果入股,经评估认定,其作价出资额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允许股份制公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同时,对每年确定的高层次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在本区首次购买自用住房或汽车时,可享受财政专项补助,补助标准为其本人三年内在江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区属实际留成部分。但已被省、市列入该项补助计划的,不再重复享受。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由区委区政府联合授予“江宁英才”称号,并优先推荐申报“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育计划”、  “省333高层

次人才培养工程”和“六大人才高峰”培养资助对象。申报成功的,在江宁工作期间给予每人每月2000~的区政府生活津贴补助,连续发放三年。

    四、实施程序

    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确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并经相关程序审核确定:

    ()信息发布。每年4月,由区组织、人事、科技等部门向区内重点企业和创业创新载体征求引才需求,编制人才需求目录,并由区政府通过中央、省、市各类新闻媒体和江宁区政府网、江宁党建网、江宁人事人才网等平台,向海内外发布。

    ()材料申报。由各开发园区、街道组织区内重点企业和创业创新载体,以“项目+人才”的形式,多渠道开展引才对接活动,并负责受理和汇总辖区企业或个人的申报材料。申报者个人也可以通过江宁党建网、江宁人事人才网直接进行网上报名和项目申报。申报材料由区人事局统一受理。

    ()专家评审。每年底,由区人才办牵头,会同区人事局、科技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织相关技术、管理和投资专家,采取材料审核、专家面试、实地考察等形式,对申报人的管理能力、研发水平进行评价,对其创()办企业所实施

项目计划的技术先进性与可行性、市场潜力、实施风险、预期经济效益、环保指数等进行考察论证和综合评审,形成推荐意见,并择优提出本年度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建议人选20(含领军人才10)

    ()研究确定。建议人选经区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区委、区政府研究确定。确定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下达资金资助计划,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跟踪考核。对每年确定的10名高层次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每人建立一份绩效考核档案,加强对其项目推进、扶持资金运作等情况的跟踪考核,确保各项扶持政策与措施落到实处。

 

    “千百十计划”的具体涵义是什么?

    2009年至201 3年底的五年时间内,向已在我区落户和新引进的各类创业创新人才发放1000张服务“绿卡”,新引进并确认100(每年20)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每年从中优选出10名“高层次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给予重点扶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项目依托、平台支撑、市场运作“五位一体”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新机制,为江宁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千百十计划”有哪些亮点和特色?

    一是工作品牌“新”。“千百十计划”的关键词就是“千百十”,在提法上体现了地区特色,具有良好品牌效应。二是对象界定“明”。将“高层次人才”分为高层次创业人才和创新人才两类,且对每类人才的资格条件进行了较为明确的界定。三是扶持力度“大”。特别侧重于对创业人才在创业初期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扶助,有效提高人才创业的积极性。四是可操作性“强”。“千百十”计划对执行和落实的程序性工作都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性。

    “千百十计划”对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扶持政策主要有哪些?

    概括为“一卡、两帮、三奖、四优先”。

    “一卡”:向已落户和新引进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发放1000张“绿卡”,持“绿卡”者可享受一系列的优惠服务。

    “两帮”:在资金和场所两方面给予帮助。资金扶持方面:对每年评选出的10名“高层次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实施重点资助。其中,对高层次创新人才,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高层次创业人才所创()办的项目,给予50万元的启动扶持资金,特别优秀的给予100万元启动资金和210万元的首次贷款贴息扶持。在场所扶持方面:对每年引进并确认的20名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或团队,由各创业创新载体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和100平方米的公寓住房,3年内免收租金。

    “三奖励”是指:一是鼓励高层次创新人才以技术成果入股,作价出资额最高可占注册资本70%;二是对确定的高层次创业创新领军型人才,在本区首次购房和汽车时,可享受财政专项补助;三是申报“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育计划”、“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和“六大人才高峰”培养资助对象成功的人才,在江宁工作期间可享受每人每月2000元的区政府生活津贴补助,连续发放三年。

    “四优先”:一是优先推荐高层次创业人才的创业项目申报市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二是对高层次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所实施的项目,优先推荐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三是对高新技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资金不足的,优先提供贷款融资担保。四是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优先推荐申报“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育计划”、“省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和“六大人才高峰”培养资助对象。

    “千百十计划”对创业创新人才中报评选的程序足如何进行的?

    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申报评选主要通过发布引才公告、招聘与对接、申报评审和研究确定四个程序进行。首先,向区内重点企业和创业创新载体(包括各大开发园区、软件园、留学生创业园等)征求引才需求,编制需求目录,并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等信息渠道进行发布。其次,由高层次人才与区内相关企业和创业创新载体进行自主对接,多渠道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同时,区人才办将适时组织开展外出招聘活动,搭建引才平台。第三,经成功对接并引进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由相关企业和创业创新载体申报引进人才资助计划。经技术评审和综合评审,形成评审推荐意见。最后,由区人才办审定后,报区委、区政府研究确定。确定结果以一定方式进行公示,无异议的,由创业创新载体和引进人才签订合同,下达资金资助计划。

    如何确保汁划巾各项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区内创业创新载体建设。全区各开发园区、留学生创业园、街道等都将及时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共同打造优越的人才工作环境。二是由区财政设立1000万元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各项扶持资金由区政府和园区、街道两级共同承担,使区内企业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不再额外增加经济负担。

    为落实“千百十”计划,下一步工作重点是什么?

    一是大力开展产学研对接、高层次人才智力交流等活动,有针对性地组团赴海外或国内科教发达地区进行集中推介、招聘宣传活动,并切实加强与猎头公司的合作,多渠道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二是积极通过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在江宁取得的重大成就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弘扬“三创”精神,激发各类人才创业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在注重引进人才数量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引进人才的质量,并加强后续配套服务,确保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各相关职能部门服务窗口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统一标识,规范服务。具体服务项目如下:

    行政站式审批

    建立行政审批“代办制”,由专人负责为持卡人全程代办各类项目审批手续,包括申请生产性、经营性等项目需报经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审批、核发的各项批准文件、证、照,供水、供气、交通、房屋产权审批等。

    税收咨询、减免

    区国(地】税局征收服务大厅设立专门窗口随时受理企业及个人有关涉税方面的政策咨询,优先办理纳税申报、发票领购等各项事宜;对符合税收减免规定的申请,优先给予审核审批。

    购买大宗商品补贴

    在本区首次购买自用住房或汽车等大宗商品时,可享受财政专项补助,补助标准参照省、市有关政策执行。

    医疗卫生

    区内医保定点医院组建医疗服务专家队伍,持卡人自主选择有关医院及专家为其服务,并提供全程导诊、电话预约等专项医疗服务;每年免费为持卡人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优先为新创()办企业提供卫生技术指导及卫生许可证免费代办服务。

    子女入托、入学

    持卡人子女处于高中()以下教育阶段的,可根据其本人意愿选择区属学校(幼儿园)就读,并享受本地市民同等待遇;就读民办学校视情放宽录取和缴费条件,由区教育部门负责协调办理相关入学、转学手续;外籍子女可先入学,再办理相关手续。

    家属(子女)就业服务

    持卡人家属或子女需就业的,根据其本人实际及特长,由区人事劳动部门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并优先帮助推荐就业。

    人事人才公共服务

    免费为持卡人办理人事人才政策咨询和人事代理全程服务;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不受单位编制、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限制,业绩突出的,可直接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优先为持卡人所创()办企业提供人才招聘、猎头服务、组团外出招聘、人事代理、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培训等项目服务。

    户籍、证件办理

    持卡人为海归人员的,由相关部门协助办理居住证;本人、家属和子女符合落户条件的,优先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协助办理暂住证、身份证换发、公章刻制、机动车登记、车辆转移等相关手续;优先办理出国()申请审批工作。

    劳动保障及职业技能培训鉴定

    优先为持卡人所创()办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费等业务;提供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服务。

    科技咨询及专项资助

    指定专人负责为持卡人提供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优惠政策、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等科技政策咨询服务;优先为持卡人申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专利产业化项目、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项目,以及推介产学研合作项目等提供咨询:指导及协调服务。

    教育培训

    将高层次人才培训纳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多渠道开展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每年有计划选送参加中央及省、市各类优质资源培训;在“绿卡”有效期内,每人每年发放书报费500元,免费赠阅《江宁新闻》报刊(工作简报)

    娱乐休闲及其他服务

    每年为持卡人免费发放“南京市园林景点联合游园年卡” 1张;到区体育中心(江宁大学城格致路1)、区全民健身中心(金箔路51 8)等指定体育场馆进行运动类项目健身活动,本人可享受5折优惠(不含商品消费)。区人才服务中心设立接待场所和咨询服务电话,专门受理持卡人需要协调办理的其他特殊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