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外合作单位经费转拨
指我校牵头与外单位合作申报的项目,任务书/计划书/联合申报协议中明确需向合作单位转拨合作科研经费的项目。
1.牵头项目已完成科研系统项目立项登记(注意根据任务书/计划书准确填写批准经费、外拨经费,合作单位及预算拆分);
2.准备本次拨款的经费分配方案(见附件);
3.准备合作协议(双方盖章,复印件),要求及模板详见:https://kjc.njmu.edu.cn/2023/0913/c1065a244241/page.htm;
4.准备财务单据:转账报销单(合作单位已开具收款凭证)/借款单(合作单位先收经费后出凭证);
5.财务单据常规签批按《南京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要求执行(20万以内负责人签,20万以上经费所在部门领导加签);
6.财务单据及合同报科研院项目处审核并签署意见,项目组自行至财务处办理经费转拨手续;
7.借款转拨合作经费的课题负责人应根据财务要求,及时向合作单位索取财务票据,至财务处办理冲账手续。
二、校内子课题经费拆分
1.牵头项目及校内子课题均完成科研系统项目立项登记。注意根据任务书/计划书准确填写批准经费、外拨经费,合作单位及预算拆分。
2.准备本次拨款的经费分配方案(见附件),交科研院项目处统一办理。
备注:同时存在校外转拨、校内拆分的项目,请按上述要求一并办理。
联系人:包立晨/葛炳辰
办公地点:德馨楼B210
联系电话:86869216
附件:
1.重点研发课题经费分配方案.docx(分配方案应按各子课题的总经费填写明细预算,分次拨款时只需提供各子课题当次拨款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数额)
2.经费认领分配安排方案.docx (办理经费入账时,请务必携带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