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向科研项目立项流程:
一、一般纵向科研项目
指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并立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省自然、社发等)、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医学科研项目。
该类项目立项及入账由科研院统一负责办理,有合作单位且需要外拨科研经费的项目,请待项目经费入账后携带经费认领分配方案(附件3)至科研院办理经费转拨手续。
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1、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管理系统中新增纵向科研项目,项目分类选择“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其他内容按照任务书如实填写。
2、在项目文档中上传项目(课题)立项批文、项目(课题)任务书、项目(课题)合作协议扫描件,提交二级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审核。
3、学院审核通过后,携带纸质项目(课题)立项批文、项目(课题)任务书、经费认领分配方案至科研院办理经费入账。
4、经费外拨手续需要项目负责人办理经费入账后,自行联系财务处转拨。
无特殊情况,以上立项流程只需首次立项时办理,后续经费认领入账时只需分配方案。
三、其他纵向科研项目
指外省(市、厅)级科技计划项目、外单位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其他按纵向管理的项目、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的一般纵向科研项目等。
1、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管理系统中新增纵向科研项目,项目信息按照任务书或项目合同内容如实填写。
2、在项目文档中上传立项批文、任务书(合同)、合作协议扫描件,提交二级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审核。
3、学院审核通过后,携带纸质立项批文、任务书(合同)、经费认领分配方案至科研院办理经费入账。
无特殊情况,以上立项流程只需首次立项时办理,后续经费认领入账时只需分配方案。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转拨流程:
一、校外合作单位经费转拨
指与外单位合作申报、任务书(合同)预算说明中明确需向合作单位转拨合作科研经费的项目。
1、准备转账报销单(合作单位已开具收款凭证)/借款单(合作单位先收经费后出凭证)、合作协议(双方盖章,复印件);
2、报销单据常规签批按《南京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要求执行(20万以内负责人签,20万以上部门领导加签);
3、报销单据及合同经科研院签署意见后,项目组自行至财务处办理经费转拨手续;
4、借款转拨合作经费的课题负责人应根据财务要求,及时向合作单位索取财务票据,至财务处办理冲账手续。
二、校内合作者子课题经费转拨
由科研院负责办理。
经费转拨联系人:包立晨
联系电话:86869215
附件:
1.纵向课题合作协议模板.doc (供参考)
2.重点研发课题经费分配方案.docx(分配方案应按各子课题的总经费填写明细预算,分次拨款时只需提供各子课题当次拨款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数额)
3.经费认领分配安排方案.docx (办理经费入账时,请务必携带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