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报流程
1.8月21日-9月11日16点期间,项目负责人需登陆ISIS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填写项目计划书电子版,并提交由科技处审查。如果出现填写问题,我处将计划书退回项目负责人修改,修改后也必须于9月11日16点前再次提交。
2.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9月18日16点前完成计划书电子版审核,有问题退回修改的,也应在9月18日16点前再次提交,请各项目负责人保持关注,及时按要求完成修改。
3.计划书经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状态为:基金委已审核/等待接受纸质材料),项目负责人打印一式两份(双面),签字后交所在学院、附院。
注意:有2处签字,“经费预算说明书”及最后签字盖章页。
4.各学院、附院应于9月22日前将本单位项目计划书一式两份及申请书一份送达学校科技处(注意核对数量及签字)。不接受个人单独送交纸质材料。
二、填报要点
1.预算部分:
1)“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不能高于申请书预算。
2)“经费预算说明书”请下载模板填写,最后应有“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部门公章、财务部门公章”字样
3)“劳务费”计算应按每人每月*工作月份*人数计算,其中工作月份及人数应与人员表中情况一致,仅限发放给无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博士后、临聘人员。
4)“专家咨询费”计算应按国家标准,按人次及咨询天数计算。(http://www.gov.cn/xinwen/2017-09/30/content_5228938.htm)
如:邀请高级职称专家x人,咨询x天,每天x元,合计x元
5)“燃料动力费”请填0
6)原则上不填“其他支出”,如确实需要,应明确具体支出事由,不可解释为“不可预见的、不确定的支出”
2.正文部分:
1)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但如果获资助项目的研究期限发生变化(如:面上申请最终获小额资助等),请项目负责人适当调整研究内容并在计划书中详细列出,同时还要注明内容变动情况。
2)重点、重大、重点国合、杰青、优青等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根据《批准通知》和《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要求填写。
南京医科大学科技处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