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报流程 1.8月21日-9月10日16点期间,项目负责人需登陆ISIS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填写项目计划书电子版,并提交由科技处审查。如果出现填写问题,我处将计划书退回项目负责人修改,修改后也必须于9月10日16点前再次提交。 2.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9月18日16点前完成计划书电子版审核,有问题退回修改的,也应在9月18日16点前再次提交,请各项目负责人保持关注,及时按要求完成修改。 3.计划书经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状态为:基金委已审核/等待接受纸质材料),项目负责人打印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其中一份包含无纸化申请试点项目(优青、青年基金、重点项目)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签字后交所在学院、附院。请注意纸质版右下角版本号应与电子版保持一致。 注意:有2处签字,“经费预算说明书”及最后签字盖章页,只需要签字,财务章、科技处章及依托单位公章由学校统一盖。 4.各学院、附院应于9月22日前将本单位项目计划书一式两份(无纸化项目需要把申请书的签字盖章页原件装订在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及申请书一份(所有项目组成员均需要签名)送达学校科技处(注意核对数量及签字)。不接受个人单独送交纸质材料。 二、填报要点 1.预算部分:各科目预算不要高于申请书中对应科目数值。 1)“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不能高于申请书预算。 2)“经费预算说明书”请下载模板填写,最后应有“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部门公章、财务部门公章”字样(电子版无需签字盖章,但是需要保留这些字样) 3)“劳务费”计算应按每人每月*工作月份*人数计算,其中工作月份及人数应与人员表中情况一致,仅限发放给无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博士后、临聘人员。 4)“专家咨询费”计算应按国家标准,按人次及咨询天数计算。(http://www.gov.cn/xinwen/2017-09/30/content_5228938.htm) 如:邀请高级职称专家x人,咨询x天,每天x元,合计x元 5)“燃料动力费”请填0 6)如申请书中有合作单位,并且需要向合作单位拨款,请在《计划书》的预算说明书中明确外拨金额 7)原则上不填“其他支出”,如确实需要,应明确具体支出事由,不可解释为“不可预见的、不确定的支出” 2.正文部分: 1)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但如果获资助项目的研究期限发生变化(如:面上申请最终获小额资助等),请项目负责人适当调整研究内容并在计划书中详细列出,同时还要注明内容变动情况。 2)重点、重大、重点国合、杰青、优青等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根据《批准通知》和《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要求填写。 南京医科大学科技处 2019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