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做好2020年度国家及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19-10-24浏览次数:3421

各学院、附院、国家重点实验室:

为提前做好国家科学技术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中华医学奖等省部级奖励的申报准备,现将提前组织申报2020年度相关奖励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相关科学技术奖励

1.国家科学技术奖:

国家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五类。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被称为国家三大奖,每年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300项,实行由相关部门、组织机构、专家学者提名的制度。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通用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3年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3年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提供的核心知识产权必须已授权;提供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必须通过结题验收。推荐的项目一般应获得过省部级一等奖

2.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科普类)和青年科学奖等四类,每年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320项,实行由单位推荐、专家或组织提名的制度。推荐/提名自然科学奖所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年前公开发表;推荐/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年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提供的核心知识产权必须已授权;不能同年报省奖、国家奖,不能用已获奖的材料。以上奖励不限项申报。青年科学奖的候选人须为长期从事基础性科学研究并取得了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成果的在校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只能由专家提名申报

3.江苏省科学技术奖

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包括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省科学技术项目奖、省企业技术创新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和省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等六类,每年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300项,实行由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的制度。提名省科学技术项目奖所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公开发表2年以上;提供的核心知识产权必须已授权;上年度获奖的前三名完成人不能参与项目;上两年度退出评审的项目不得提名;不能用已获得省部级奖的材料,不能同年同时报教育部奖。由教育厅限项推荐,一般每年不超过4项,其余项目可自行寻找专家提名,附院在卫健委有推荐名额。

4.中华医学科技奖

 “中华医学科技奖”是中华医学会面向全国医药卫生行业设立的科技奖,是经卫生部、科技部通过批准的全国首批社会力量设立的26个奖项之一,包括科学技术奖、卫生管理奖、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青年科技奖。推荐项目要求整体完成或应用两年以上,连续两年推荐但未获奖的项目,不能再次推荐;已获得中华医学奖和国家奖的成果不得再使用。实行限项申报,我校(推荐名额2-3个)江苏省医学会、院士等专家均有资格提名。

二、学校组织工作安排

往年科技奖励的提名/推荐通知及具体要求请查阅附件。按照相关科学技术奖励往年的时间安排,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将于今年11月份发布申报通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和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将于当年4月份启动,中华医学科技奖申报于当年2-3月启动,具体提名或推荐的条件及要求等,以主管部门发布当年度的通知要求为准。

(一)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本单位相关研究成果,动员相关成果完成人积极申报科技奖励,请填写《2020年度拟申报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奖项目清单》,并于20191120日前将清单电子版报科学技术处

(二)拟申报2020年度国家及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可参考2019年度相关通知,20191220日前完成奖励提名书初稿,并准备相关附件材料。

(三)20201-2月科技处组织专家对奖励提名书初稿进行审阅,提出修改意见,遴选限项项目入围项目应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同时项目组将获得“金陵医学论坛”专项会议经费资助,用于召开学术会议,扩大项目的学术影响。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处联系


联系人 徐阳 顾爱华;联系电话:86869213


附件1: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通知.rar

附件2: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通知.rar

附件3:2019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通知.rar

附件4:2019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通知.rar

附件5:2020年度拟申报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奖项目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