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附院:
为促进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规范管理,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工作进展汇报和结题工作的有关事宜布置如下:
一、年度工作进展汇报工作:
1. 项目负责人以PPT的形式汇报,各学院、附院根据项目任务书、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定和办法、实验室提供的相关资料、财务处提供的相关经费资料等对本单位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目标完成情况、研究数据真实性、研究结果与成果、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评议。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原始资料、专家质询等形式,并针对项目负责人在研究中存在的问题给予相应的指导。
2. 汇报工作由各学院、附院自行安排,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部分单位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3.有关项目负责人须根据基金委通知要求,登录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ISIS系统),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并上传电子文件,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二、结题汇报工作:
1.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要求制作PPT,检查要求同年度工作进展汇报。
2.有关项目负责人应在2019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本项目经费报销工作,出具项目结题决算,并经财务部门审核盖章。根据基金委通知要求,登录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ISIS系统)认真撰写《结题报告》并上传电子文件,双面打印《结题报告》一式二份,于2019年1月15日之前交所在学院统一报送至学校科学技术处。
未尽事宜请拨打电话:86869216,联系人:闻洋,包立晨
科学技术处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