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向课题结项或延期流程如下:
一、横向课题结项流程:
1.如项目完成,凭委托方出具的结项证明(见附件1)进行结项,结余经费按课题组80%、学校10%、学院10%比例进行分配;
2.如课题的相关合作公司已经注销,课题组可提供“横向课题结项申请”和“合作单位注销证明”申请结项。“合作单位注销证明”可以通过“企查查”、“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等查询到企业的当前状态,截图作为结项依据。
二、横向课题延期流程:
如项目未完成,可以申请延期,项目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延期表格(见附件2)。
三、关于以前年度“专利成果转化”采用横向经费管理模式的项目:课题组可按《南京医科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执行。如申请按现行科研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执行的项目,需提供原签订的“专利成果转化协议”,按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分配方案(详见文件),补足学校和成果完成人所在单位的管理费,余额转至“课题组/团队成果转化收益”账号使用。
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各学院汇总并审核盖章,各学院于当年11月30日前完成附件3(签字盖章)。并于当年12月05日之前将附件1/2/3电子版1份和纸质版1份统一提交至科技处,科技处审核汇总后通知财务处进行统一处理。
此流程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