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1年度江苏医学科技奖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21-01-14浏览次数:1432

各有关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

根据《关于推荐2021年江苏医学科技奖的通知》(苏医会〔20211号),按照江苏省医学会的工作安排,拟于近期开展2021年江苏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江苏医学科技奖为厅级行业学会奖,包括医学科学技术类、医学科普类、卫生与健康管理类、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类和青年科技奖推荐项目。

1、推荐项目应整体完成并应用两年以上,即201911日前完成。医学科普作品应是201111日至201911日期间出版发行的作品。

2.主要代表性论文(不超过20篇)应为201911日前公开发表,在线发表时间可作为论文发表时间,但须在论文电子版中有体现。所列论文应按重要程度排序。除医学科普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项目外,所有项目均须提交第三方科技项目查新咨询单位(详见附件查新咨询单位目录)于202011日后出具的本项目查新咨询报告书。

3、推荐项目所含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证明材料)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中华医学科技奖和江苏医学科技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未在本年度江苏医学科技奖其他推荐项目中使用。

4、青年科技奖推荐项目要求前三位完成人年龄均不超过45周岁(即197611日以后出生)。要求主要证明材料的知识产权应归前三位完成人及其完成单位所有。

我校为推荐单位,实行限额推荐。请各单位于122日前确定推荐项目(候选人),科技处将视申报情况,通知项目完成人准备材料,组织专家进行校内遴选,确定推荐项目,未按时提交材料参加遴选的项目不保证有推荐名额。

推荐流程及材料的详细要求待推荐项目确定后另行通知。除校内推荐渠道外,江苏省医学会各分会主任委员、两院院士也可推荐,报奖人也可自行寻找推荐渠道。

关于推荐2021年江苏医学科技奖的通知(苏医会〔2021〕1号).pdf

2021年江苏医学科技奖通知附件-官网.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