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为了更好地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一步提高基金申报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2]2号)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 2022年度集中受理申请的科学基金项目有: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请申请者认真阅读《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097/)和各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规定后,遴选适合自己的申请类别,于2022年1月24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按要求撰写申请书。尚未开通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各附院/学院科管人员申请开户,以往申请过基金项目的申请人无需重新开通。
2. 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
3.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4. 本年度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5.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本年度代表性论文不再标注共同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请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信息,不得篡改顺序(附件需要上传代表性论文PDF全文、专著上传含有作者信息的PDF格式页面)。
6. 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7.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8. 2021年起,申请代码进行全面调整,全面实施新的申请代码,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申请人请准确选择申请代码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
9. 人才计划项目互斥: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专项目、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6类人才计划项目在申请期和支持期互斥。获得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专项目,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任何一类人才计划项目支持的,不得申请优青项目。优青、青千、青拔、青长等4类人才计划项目在申请期和支持期互斥。
10. 除特别说明外,申请当年资助期限届满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例:2022年12月31日执行期结束的项目,从2022年1月1日起不再计入限项,释放1项指标)
11. 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简称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且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经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亦可申请部分项目。
12.申请人一般应为我校(含附属单位)聘用人员,其中,非全职聘用人员应提供聘用证明;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非受聘于我校的境外人员,不得依托我校申请;非受聘于我校的境内人员,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非依托单位的,请通过相关学院与科技处联系申报事宜。我校在站博士后仅可申请青年、面上项目(无需提交承诺函)。
13. 基金项目实行限项规定: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含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上一年度获得高强度项目资助的,今年再次申报相同学部面上项目原则上不支持。2020和2021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含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2022年不得申请面上项目。
除特别说明外,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2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主要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资助期限超过 1 年的应急管理项目、原创探索计划项目以及专项项目[特别说明的除外;应急管理项目中的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除外]。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2019 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0 年(含)以后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②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
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原来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原来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入上述限项规则。
14. 2021年基金委将深化多元投入机制,扩大联合基金范围,可仔细阅读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积极申报。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年只能申请一项联合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面向全国,公平竞争。
15. 项目申请中如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等问题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请提前与所在二级单位伦理委员会联系,出具项目伦理报告。学校学术道德和伦理委员会仅受理校本部和未设伦理委员会附院的伦理审查申请,请各学院科管汇总后将医学伦理学审查模板(附件7)于2022年2月22日前发送到njmukjc@163.com。电子申请书应附扫描件。
16.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规范项目申请,保证基础信息真实准确,要求在个人信息和研究内容方面坚决杜绝科研不端行为,请申请人认真阅读《项目指南》中“科研诚信须知”章节。
未尽事宜详见“在线申报说明”(附件1)及“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2)。
二、时间节点
鉴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信息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因此请各位老师尽早提交申请书,以免因临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造成申请失败或其他不良影响。
面上、青年项目申请人应于3月5日前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其他项目应于3月11日前提交,并及时根据科技处退回意见修改完善。
由于今年全面实施无纸化,为避免形式审查疏漏,所有项目仍需提交一份纸质版申请书(不用附件),由各二级单位科管收齐后于3月8日前统一送到学校科技处,无须签字盖章。学校不接受个人直接递交申请材料。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闻。洋 电话:025-86869216
包立晨 电话:025-86869216
赵旭阳 电话:025-86869216
江胜强 电话:025-86869218
E-mail: kyk@njmu.edu.cn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德馨楼B210
南京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