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组织管理相关要求,按照科学技术部国科发资〔2022〕104号、11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干细胞研究与器官修复”、“绿色生物制造”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申报人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过程分为预申报、正式申报两个环节,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填写预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
预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专业机构受理预申报书并组织首轮评审。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负责人。
——填写正式申报书。对于通过首轮评审和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请,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
专业机构受理正式申报书并组织答辩评审。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
二、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港澳申报人员应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2.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3.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2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4.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5.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6.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7.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具体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请各申报人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2.项目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8:00至6月17日16:00,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及时与所在学院和科技处联系。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科技部通知: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研究与器官修复”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绿色生物制造”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联系人:赵旭阳、江胜强 联系电话:025-86869216
Email: kyk@njmu.edu.cn
南京医科大学科技处
2022年5月3日
本次申报专项包括:
1.“干细胞研究与器官修复”重点专项;
2. “生物大分子与微生物组”重点专项;
3. “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重点专项;
4. “前沿生物技术”重点专项;
5. “主动健康和人口老龄化科技应对”重点专项;
6. “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
7. “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重点专项;
8. “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
9. “生物与信息融合(BT与IT融合)”重点专项;
10. “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重点专项;
11. “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重点专项;
12. “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重点专项;
13. “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等。
请申报人登录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2022)”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指南文件下载已加实名水印,仅供申报人作为申报参考使用,请注意保管,严禁转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