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原则上不予延期。因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的,应征得所在学院同意后填写延期申请表,在科研系统中提交延期申请,上传相关申请与审批材料;并依据相关要求配合科研院至主管部门办理延期手续。
2.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期限,原则上与项目执行期同步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单独延长经费使用期限的,填写下方延期申请表格报科研院审批。
联系人:包立晨/葛炳辰
办公地点:德馨楼B210
联系电话:86869216
1.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原则上不予延期。因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的,应征得所在学院同意后填写延期申请表,在科研系统中提交延期申请,上传相关申请与审批材料;并依据相关要求配合科研院至主管部门办理延期手续。
2.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期限,原则上与项目执行期同步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单独延长经费使用期限的,填写下方延期申请表格报科研院审批。
联系人:包立晨/葛炳辰
办公地点:德馨楼B210
联系电话:86869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