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院发布时间:2023-10-11浏览次数:68

根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公告”,现将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

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请人须为学校思政课教师及相关研究人员。

2.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

3.申请重点项目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申请一般项目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4.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研究专项,申报2023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三、申报工作程序

本研究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申报要求详见通知。(http://www.nopss.gov.cn/n1/2023/1009/c431029-40091652.html

1.申报人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无账号者请提前实名制注册)。

2.申请人可根据《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1)条目申报,也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实际和教学实践适当修改课题名称申报或者自拟选题申报。自拟选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项目完成时间为2-3年。

3.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附件5、附件6)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4.申报系统于1020日起开放,申请人应在1029日前完成在线填报,于1031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由学院汇总后统一送至学校科研院,德馨楼B210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4)以部门为单位发送至邮箱:cari@njmu.edu.cn

联系人: 张灿玉、徐阳

联系电话:025-86869216

 

 

附件1.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指南.docx

附件2.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doc

附件3.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4.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材料汇总表.xls

附件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pdf

附件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

 

 

                                 南京医科大学科研院

2023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