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3〕30号)(见附件1)等文件相关精神,现启动我校 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请各相关单位依据通知要求,及时组织老师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类。凡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创新性成果、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正式发表的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等可以根据类别推荐相应奖项。
二、推荐名额
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我校推荐指标为15项(三大奖总数)。
三、相关要求
本奖项推荐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实施细则》(见附件2)执行。鼓励学校推荐青年科学家参评。
请申报人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书(格式)及填写说明》(见附件3)要求,认真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推荐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应当完整、真实。
详细要求及内容请各位申报者仔细阅读附件材料后准确填写。
四、材料报送
1.2023年11月6日前由二级学院将《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书》(附件3)、附件材料及汇总表(附件4)的word版和盖章后PDF扫描件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科研院将统一组织专家进行初评,符合推荐条件的申报项目,将在科研院网站进行公示。
2.通过学校遴选推荐的项目,须于2023年11月14日前将正式版纸质推荐材料(《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书》及附件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一式9份,连同《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1式2份,报送至科研院B214室。电子版(申报书为盖章扫描版PDF、汇总表为Word版即可)发送至指定邮箱。学校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于晓宁,联系电话:86869213
电子邮箱:suwang2023@njmu.edu.cn
附件:
1. 苏教办科函〔2023〕30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2. 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实施细则(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