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23年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8万元
一般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
二、资助范围
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重点支持文史哲等基础学科、社会科学以及冷门绝学的基础性研究,鼓励学者根据学术兴趣和学术积累运用新理论新方法进行跨学科跨领域研究,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译著、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暂不资助。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80%以上)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申报成果应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学术价值较高、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研究成果,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学术分量厚重、创新性强、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研究成果。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鼓励知名专家学者和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2.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必须在原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文字数30%以上。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1)申请人有在研(2023年11月15日前未获批准结项)的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2)申报成果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子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以及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研究成果;(3)已出版专著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4)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四、申报程序
1.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书3份(见附件1,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申报成果(书稿)1份;
(3)成果概要3份(见附件2);
(4)成果查重报告1份;
(5)汇总表1份,加盖学院(部门)公章(见附件3);
(6)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3份(本材料仅限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申报成果);
(7)往年申报过省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3份(见附件4)。
2.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纸质版于11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送至学校科研院,德馨楼B210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的电子版(pdf版)、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3,Excel版)于11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cari@njmu.edu.cn,文件夹命名方式“南京医科大学+姓名+学科”,单个文件命名“学科+姓名+成果概要/申请书/书稿/查重报告/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修改说明”。未统一报送、未按规定命名的材料不予受理。
五、资助、结项与出版
1.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后续研究和出版。资助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按规定自主使用并由单位财务部门管理;其余经费待验收合格后拨付用于出版资助。如申报评审过程中或立项后申请人擅自出版申报成果,将视为申报无效或终止立项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追回所拨经费。
2.项目最终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后期资助项目成果原则上由江苏人民出版社或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申请结项时提交出版社样书(附查重报告)和出版合同,办理鉴定结项后方可正式出版。
3.后期资助项目成果出版后,我办将遴选完成质量与学术价值较高的作品,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推介。
4.申报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并获得立项的书稿,可继续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如获得立项,项目负责人可选择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并放弃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后续经费的资助。
联系人: 张灿玉、徐阳
联系电话:025-86869216
附件3. 江苏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南京医科大学科研院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