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青海省省级社科项目)对口援青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院发布时间:2023-11-17浏览次数:10

根据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申报2023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青海省省级社科项目)对口援青专项课题的通知,现将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

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

二、  课题申报

1.申报条件。主要面向省内从事对口援青工作的实务工作者和相关研究的专家学者。以课题组暨项目负责人的形式申报课题,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1人。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部门的综合交叉研究。

2.申报选题。申报者可依据课题指南申报课题,也可进一步细化参考选题或自行确定选题。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

3.申报方式。申报人自20231117日起下载《课题申请书》填写并将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cari@njmu.edu.cn,同时打印纸质《申请书》一式4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于12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送至学校科研院,德馨楼B210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4.申报要求。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重复申报,有省社科联在研项目或近三年项目被终止、撤销的,不得申报。

三、课题结项

1.成果形式。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要求研究成果符合学术规范,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成果论证内容及相关数据准确、清晰、充分、具有说服力,对策建议贴近江苏发展实际,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决策参考价值。重点项目要求成果核心观点被相关部门采纳应用或在相关部门重要决策内刊、党报党刊、核心期刊等发表。

2.完成时间。20241130日。结项材料包括《鉴定结项审批书》、研究成果、查重报告、其他辅助材料等各一式一份。

3.成果评审。由江苏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聘请专家进行结项评审,合格后同时认定为青海省省级社科项目。

4.成果转化。课题结项后由青海省社科联汇编结项成果,装订成册后呈送所有省领导参阅。

 

联系人: 张灿玉、徐阳

联系电话:025-86869216

 


附件1.2023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对口援青专项课题指南.docx

附件2.“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对口援青专项课题申请书.docx

 

 

                                 南京医科大学科研院

2023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