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横向科研项目2023年度结转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院发布时间:2023-11-20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增强诚信履约意识,提高横向科研经费使用效益,现对我校在研横向科研项目开展2023年度结转工作,主要分为结项和延期两类,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横向项目结项:

1.如项目按约完成,凭委托方出具的结项证明(附件1)进行结项,结余经费按课题组80%、学校10%、学院10%比例进行分配;

2.如课题的相关合作公司已经注销,课题组可提供横向项目结项申请合作单位注销证明申请结项。合作单位注销证明可以通过企查查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等查询到企业的当前状态,截图作为结项依据。   

二、横向项目延期:

如项目未完成,经委托方同意后可申请延期,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填写申请表格(附件2)办理项目延期。

三、办理流程:

项目负责人根据相关情况提交结项/延期申请材料至所在学院、部门、直属单位,由二级单位汇总完成结转情况说明(附件3)后,于2023125日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签字盖章),统一提交至科研院合作处,由合作处审核汇总后协同财务处进行统一处理。

四、联系方式

合作处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6869735

 

附件1:横向项目结项证明

附件2:横向项目延期申请

附件3:结转情况说明

 

                                  科研院合作处

                               20231120


附件1:横向项目结项证明.docx

附件2:横向项目延期申请.doc

附件3:二级部门横向科研项目2023年结转情况说明.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