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3〕53号)(见附件1)等文件相关精神,现启动我校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不含教材、教辅和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答疑》(附件1)
二、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设一、二、三等奖,奖励名额总计300项,其中一等奖20项、二等奖80项、三等奖200项。根据申报成果质量,允许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三、申报限额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0项。
四、校内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仔细阅读《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答疑》,按照要求填写《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2)。
(二)各学院(部门)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填写《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3)、《意识形态审查表》(附件4)。
(三)请于11月29日前统一报送科研院,其中《申报表》(Word版)、《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uwang2023@njmu.edu.cn,将申报表、申报成果、附件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至成果管理办公室(德馨楼B214),逾期不予受理。
(四)学校组织评审后,统一在科研院网站公示。
五、材料准备及要求
(一)纸质申报材料
《申报表》、《汇总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意识形态审查表》。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表》一式3份,统一用 A4 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高校、申报人、成果范围(参照受理成果范围填写)。
(1)著作类成果须提交原件2本(套);论文类成果须提交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并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须同时提交成果摘要和报告全文一式2份。
(2)申报成果附件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引用情况证明、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等)一式3份,统一用A4纸复印,于每份《申报表》后一并装订。
3.《汇总表》《意识形态审查表》各1份。
4.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注: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分为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教育研究成果奖三个类别,同一成果不能兼报。
请仔细阅读《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答疑》(附件1)内容,做好填报工作。
联系人:于晓宁,联系电话:025-86869213。
附件: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3〕53号).pdf
附件2: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doc
附件3: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院成果管理科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