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4年度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院发布时间:2024-04-29浏览次数:334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管理工作,根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现就2024年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项目范围:2022年及往年立项未结题项目

 

二、结项流程

1. 提交电子材料:项目负责人按照结项材料目录(见附件4提供电子结题材料;

2. 学院初审:学院科研秘书根据审核要点对结题材料进行初审;

3. 科研院复审:学院将所有电子材料(包括所有成果)发至邮箱 cari@njmu.edu.cn进行复审;

4. 提交纸质材料:经科研院复审通过的,可办理结项。926日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将纸质材料(按照附件4要求)统一报送至南京医科大学科研院项目处,德馨楼B210办公室。

 

三、结项成果要求

项目负责人请根据立项通知书要求,准备结项材料。

1. 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含清理项目):以系列论文结题的,每套成果需包含:封面+目录(见附件3+结题报告(可用成果简介,见附件2+期刊封面+期刊目录+论文全文。论文内容须紧紧围绕项目研究主题和研究范围,注重连贯性,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予受理,同时标注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字样并附项目编号。英文论文需附上中文简介(字数500—1000)。

2. 成果形式为专著(含清理项目):书稿需提交查重报告首页(去除作者已发表文献复制比控制在10%以下,总复制比控制在15%以下)。如需出版,须结项以后征得省哲社办同意,并提交省社科规划办公室1套成果存档,否则将不予结项。

3.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研究报告以应用对策研究为主要内容,字数为2万字左右,其核心观点原则上应刊登省委宣传部《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才能结项。《成果专刊》是专门呈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实际部门的内刊,稿件内容要紧扣项目主题、有深度学理分析,有具体对策建议,做到立论充分,概念清晰、观点鲜明、调查充分、务实管用、语言精练、篇幅4000字以内(投稿邮箱:jsghb2008@163.com),撰写事项见《附件5-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要报撰写注意事项》。

4. 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其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原则上不再接受《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投稿,须采用系列论文或书稿结项。结项成果为系列论文的,必须至少有3篇省级刊物发表的论文(项目负责人独著或为第一作者),并聚焦课题研究对象,贯穿课题研究主线。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计入课题成果。结项成果为书稿的,必须是未正式公开出版的书稿,至少10万字,并提交查重报告。书稿已正式公开出版,不予受理。后期资助项目需提交指定出版社样稿、查重报告和出版合同原件,复制比控制在10%以内。

5. 项目负责人按《申请书》要求完成预定成果后,须在出版物(论文、报告、著作等)的显要位置注明“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字样并附项目编号;所有成果须匿名装订,隐去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及其他相关信息。所有成果经专家鉴定,经鉴定达到结项要求的,方可结项。

6.如项目有事项需要变更,请填写《附件6-变更申请表》。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延期申请,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后报规划办审批。

7.会议论文等不能作为结项验收的正式成果,无需打印纸质版,可在审批书列入阶段性成果。提交结项材料时,所有成果需已正式发表,已录用论文未刊发论文可匿名将录用通知放进成果里,但不作为结项正式成果,只作为辅助材料。获奖、采纳证明等材料夹在审批书里,复印件隐去获奖单位与作者后可附在成果里。

 

联系人:张灿玉  徐阳

联系方式:86869216

结项要求.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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