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人类遗传资源,维护公众健康、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和《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南京医科大学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的要求,我校对采集、保藏、利用和对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项目进行管理,科研院医学伦理与人遗办公室为相关管理和申报提供咨询和服务。
一、咨询对象
面向我校全体教职工。
二、主要咨询内容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政策、申报方式和途径、申请书填写、附件材料准备等。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涛 科研院医学伦理与人遗办公室
联系方式:13451893668(微信同号)
四、有关说明
人类遗传资源相关事项申报办理流程、政策文件、申报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见南京医科大学科研院主页“业务流程-人类遗传资源及伦理”。
南京医科大学科研院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