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通知

发布者:科研院发布时间:2024-08-20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高校专家学者系统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着力推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服务决策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的重大研究成果,决定开展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申报。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指导思想和重大战略部署,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开展研究,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加快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

 

2.申报人撰写有深度、有影响、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在中央和地方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咨政报告2篇及以上。

 

二、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报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

 

三、资助方式

教育部将择优对完成研究专项成果的申请人给予立项,并拨付资助经费5万元。

 

四、申报安排

1.请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参与专项研究,形成研究阐释热潮。同时,可将申请人撰写的咨政报告电子版(需进行脱密处理)发送至电子邮箱cgc@moe.edu.cn,教育部将视情采纳刊发。

 

2.请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工作专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在相应类别的项目申报模块中填报研究专项成果刊发、采纳情况。

 

五、校内工作安排

请申请人将撰写的咨政报告电子版(需脱密处理)发送至邮箱cari@njmu.edu.cn,并写明研究专项成果刊发、采纳情况。邮件主题请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本次项目申报无需申报者个人在线填写,由科研院项目处统一操作。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1121日前,请申请人在截止日期前上报研究成果。

 

联系人:张灿玉、徐阳  

联系电话:025-86869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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