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医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院发布时间:2024-09-11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推进医学前沿技术创新突破,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苏卫科教〔20247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度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医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医学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指导性项目和青年项目三个类别。

重点项目重点支持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代谢性疾病、神经疾病和精神疾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在研究方式上,重点支持临床应用研究、预防与临床相结合的跨领域研究;优先支持高水平医院、研究型医院申报“医研产”协同研究、研究者发起的多中心临床研究,支持源于临床问题的成果转化研究,推动高水平医学成果转化落地。

每个项目省级财政资助额度为20万元,研究周期为3年,需要项目负责人按不低于1:1自筹配套经费,提交申请时应单独提供经费来源部门/公司出具的自筹经费承诺函

指导性项目重点向科研实力薄弱地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专业等人员倾斜,培养提升科研能力。卫生健康管理政策研究均列为指导性项目。

项目无财政专项经费拨款,研究周期为3年,需要项目负责人自筹经费不低于2万元,提交申请时应单独提供经费来源部门/公司出具的自筹经费承诺函

青年项目主要面向青年人才,不断提高青年人才牵头承担科研项目的能力。在指导性项目内单列青年项目,实行单独推荐和评审,研究方向、资助标准与指导性项目的要求相同。

项目要求与指导性项目一致:项目无财政专项经费拨款,研究周期为3年,需要项目负责人自筹经费不低于2万元,提交申请时应单独提供经费来源部门/公司出具的自筹经费承诺函

二、项目申报要求

()研究能力:有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可提供不超过1-2篇(重点项目不超过3篇,须为近5年内正式发表)正式发表的申报项目前期研究论文。

()年龄、职称等要求:重点项目负责人年龄应不超过56周岁196811日后出生)、高级职称、曾主持或从事相关项目研究的在职人员;指导性项目负责人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197911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青年项目负责人年龄应不超过38周岁198611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

 ()以下情况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1.在读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 2.在研的国家及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 3.资助期内省级以上重点学科负责人或重点人才称号获得者(含“科教能力提升工程”各项目负责人,申报重点项目不受限);4.省卫生健康委委在研科研项目负责人; 5.3年项目应结但未结题,或结题未通过者; 6.有科研学术不端或诚信不良行为被查实、且在处罚期内者; 7.相关研究内容已获省级以上科研立项资助的项目申请人(含卫健委其他专项)。各类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均不得同时牵头申报两项()以上项目。

三、项目申报流程

(一)限额推荐

各学院可推荐申报0-2项(其中重点项目最多推荐1项),由学院初步筛选后,将推荐人员名单与申报书电子版(按照附件3.申报书正文模板填写)报送至项目管理科邮箱njmukjc@163.com,若申报总数超过我校可推荐名额,科研院将组织遴选。

报送截止时间:202492017:00前。

(二)在线填报

项目负责人使用本人账号登录“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科研管理平台”(http://kygl.jsehealth.com:8000/wskj/)在线填报。在线完成申请书撰写、相关附件材料扫描上传,由我校形式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含水印的正式申报书。加盖我校公章扫描上传做为正式申报材料。

系统填报截止时间:2024101117:00前。

(三)材料报送

项目负责人科研承诺书、承担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各1,由各学院汇总收齐后交至德馨楼B210办公室。

报送截止时间:20241014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4年度医学科研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自筹经费承诺函.docx

附件3:申报书正文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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