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6年度华医科技奖(原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工作已启动,为做好相关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导向
坚持“四个面向”,发挥科技奖励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以评选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作出创造性贡献的重大成果为导向,鼓励原始创新,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
二、奖励设置
2026年度华医科技奖设置3个奖种,分别为:华医科学技术奖(含科普项目)、华医青年科技奖、华医国际合作促进奖。
科学技术奖为成果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青年科技奖、国际合作促进奖为人物奖,不分等级。
三、奖励范围与对象
(一)科学技术奖。评选奖励在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和生物医学工程学等医药卫生与健康领域中,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推动科技创新、科技研究成果产业化,促进医学科学知识等的普及与推广等方面形成的成果。按照项目研究性质分为以下四类:
1.基础研究类。在医学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获得重要科学发现。
2.技术发明类。运用科学技术知识研制出产品、工艺、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重要医学技术发明。
3.科技进步类。完成医学科学技术创新,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要医学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
4.科学技术普及类。创作优秀医学科学技术普及作品。
(二)青年科技奖。评选奖励在我国医药卫生与健康领域中做出重要发现、取得创新性的成就,推动相关学科发展,或者在技术研发中取得重大发明创造、关键技术突破,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或者产业化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国际合作促进奖。评选表彰对我国医药卫生与健康领域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友人。
四、申报推荐方式、要求与程序
华医科技奖实行申报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华医科技奖,推荐方式分为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
(一)推荐资格和规则
1.单位推荐
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高等院校,京内有关部委局,解放军、武警部队系统所属医疗、预防、科研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医疗、预防、科研机构,医药卫生与健康领域企业等单位。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所属分会可以参与推荐。
单位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不限。我校坚持优中选优原则,推荐本校及附属医院相关学科领域最优秀项目。
2.专家推荐
具有推荐资格的专家: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
3名以上专家(含3人)可联合推荐1项所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的项目,联合推荐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内推荐。责任专家每年度只能推荐1项。
(二)申报推荐项目(人)的基本要求
1.申报推荐科学技术奖(基础研究类)的项目,所提交的论文(专著)公开发表必须2年以上。(本通知中“2年以上”均指2023年12月31日之前)。
2.申报推荐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类)、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类)的项目必须整体完成且应用2年以上。
3.申报推荐科学技术奖(科普奖)的科普作品应当是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版发行且已满2年的作品。
4.申报推荐青年科技奖的人选,应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日之后)的中国公民,在国内工作,其主要研究工作在国内完成。
5.申报推荐科学技术奖的项目,所含主要科学技术内容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和华医科技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不得用于申报本年度其他同类社会科技奖励。
以往获得过或已申报本年度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政府奖励)的项目内容,仍可以申报推荐本年度华医科技奖。以往获得过其他同类社会科技奖(社会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仍可以申报推荐本年度华医科技奖。
6. 2024、2025年度连续两年申报推荐华医科技奖(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奖的项目,本年度不得以相同内容申报推荐。
7. 2025年度进入华医科技奖评审程序后申请撤出评审的项目,本年度不得以相同内容申报推荐。
8. 同一完成人(候选人)或同一科学技术内容在本年度不得重复申报推荐华医科学技术奖、华医青年科技奖和华医国际合作促进奖。
其他要求详见《2026年度华医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手册》(附件1,以下称《工作手册》)。
(三)申报推荐程序
时间 | 流程 | 具体事项 |
2月20日之前 | 提交申请 | 各单位科管提交“2026年度华医科技奖申报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 |
2月26日 | 审核注册 | 经学校科研院成果处审核,设置申报单位账号;由申报单位组织申报人在“华医科技奖申报推荐平台”(https://reward.cpam.org.cn)注册。 |
3月26日之前 | 线上填报、 申报单位审核并提交 | 申报人按照《工作手册》要求,在系统中填写申报推荐书并上传附件材料;申报单位科管审核材料并完成提交;在系统截止提交日之前预留审核及项目修改时间。 |
4月3日之前 | 签字盖章 | 完成纸质材料的签字盖章,校外申报单位涉及学校盖章事宜,由科管联系成果处统一办理;主件部分签字盖章后,签字盖章页在4月13日之前上传系统。 |
4月13日之前 | 完成公示 | 项目涉及的所有完成单位均应按要求公示,公示内容按照《工作手册》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项目(人)方可推荐。 |
4月13日之前 | 报送纸质材料 | 纸质版推荐书包含主件和附件合订成一册,一式两份(其中盖章红章、签字原件一份),报送学校科研院成果处;预留核对和寄送时间。 |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材料准备
1.申报推荐书是华医科技奖形式审查和评审的主要依据,保证客观、准确、完整。
2.附属医院申报项目,第一完成单位署名“南京医科大学附属xx医院”。
3.尽早安排查新查引工作,务必留有足够时间。
(二)材料报送
1.主件部分从“申报推荐平台”中直接生成并打印,须带有“正式版”水印。附件不需从系统中下载打印,按《工作手册》要求提交。
2.申报推荐书含主件和附件,主件和附件合订成一册,装订顺序与电子版顺序一致,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竖向左侧装订,采用胶装,不需另加封面。
3.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在报送阶段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该表另装信封,并在信封上注明“回避专家申请表”。
4.项目完成人(候选人)所在单位或候选人国内主要合作单位的公示情况,由申报单位科管汇总提交给成果处留存。
六、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孙敏、于晓宁
联系电话:025-86869212
地址:江宁校区德馨楼B216室
附件:
南京医科大学科研院
2026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