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科】关于转发“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专项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院发布时间:2026-03-27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省哲社规划办近日已发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专项申报公告,详见https://www.jsxc.gov.cn/zxsk/tzgg/202603/t20260326_91327.shtml,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48日前,各学院收集《汇总表》(附件2)并发送至邮箱cari@njmu.edu.cn;

2.414日前,学院汇总《申请书》PDF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等待科研院项目处审核;

3.待学校审核通过,学院417日前统一报送纸质《申请书》一式7份至科研院项目处,德馨楼B210办公室。

 

联系人:张灿玉  徐阳

联系电话:86869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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