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江苏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院发布时间:2026-06-01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附属医院、全国重点实验室:

江苏医学科技奖全称为江苏医药卫生行业科学技术奖,包括医学科学技术类、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及青年科技奖等三项奖励。根据《关于2026年江苏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苏医会〔2026〕12号)要求,现将我校有关2026年江苏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江苏医学科技奖实行择优、限额、分类推荐。申报奖项如不愿意作为三等奖候选项目,网上申报时可以勾选“不参加三等奖评选”选择框。

2.推荐项目(非科普类项目)应整体完成并应用一年以上,即2025年1月1日前完成。医学科普作品需已公开出版两年以上,要求是2016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1日期间出版发行的作品。

3.主要代表性论文(不超过10篇)应为2025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在线发表时间可作为论文发表时间,但须在论文电子版中有体现。所列论文应按重要程度排序。

4.推荐项目所含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证明材料)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中华医学科技奖和江苏医学科技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未在本年度江苏医学科技奖其他推荐项目中使用。

5.青年科技奖推荐项目要求第一完成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81 年1月1日以后出生)。要求主要证明材料的知识产权应归第一完成人及其完成单位所有。青年科技奖获奖项目主要证明材料日后不能再次用于申报青年科技奖,3年内不能再次用于申报江苏医学科技奖其他奖种。

6.医学科普作品应当为公开出版发行的科学普及出版物,包括医学科普图书、广播影视节目、科普电子出版物、科普音像制品等。科普论文、科普报纸和期刊、外国语言文字撰写的科普作品、学历教育及继续教育的教材、实用技术的培训教材、科幻类作品、科普翻译类作品不属于奖励范围。

7.每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类别推荐,不得兼报,同一年度一人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申报。2024、2025年连续两年获江苏医学科技奖的前三位完成人以及连续两年参加评审但未获奖的项目,如再次推荐须间隔一年。

   二、推荐渠道

江苏医学科技奖(包括医学科学技术类、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类和青年科技奖)接受单位推荐、科学家推荐两种渠道推荐。

我校作为推荐单位,实行限额推荐,推荐名额5项。除校内推荐渠道外,江苏省医学会各分会主任委员、两院院士也可推荐。

三、推荐流程

通过学校遴选的推荐项目需登录江苏医学科技奖推荐评审系统进行推荐书填写、申报工作。

网址:https://jsyxkjj.jsma.net.cn/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6月1日至6月29日

形式审查截止时间:2026年6月30日至7月31日

纸质推荐书报送时间:当系统显示形式审查通过后,即可在系统中打印需带有水印的推荐书,纸版推荐书与推荐系统填报内容须完全一致。

四、书面推荐材料要求

1.纸质版推荐书包括主件(第一至第十部分)和附件(第十一部分)。主件由系统生成,在项目上报江苏省医学会后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上报我会后打印的推荐书才有水印)。附件材料直接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推荐书主件及附件材料装订成一册,以“一、项目(候选人)基本情况”作为首页,不要另加封面,要求一式3份。为便于评审及归档,装订《推荐书》等材料时,采用胶装,不用塑料环等。报送的《推荐书》其中一份应为原件,原件系指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

2.推荐医学科普项目,须提交3套医学科普作品。

请各二级单位科管于65前确定本单位拟推荐项目(候选人)1-2报科研院成果处,视申报情况开展遴选推荐。通过遴选的推荐项目根据通知要求做好材料准备和提交工作。

 

联系人:科研院成果处  于晓宁、孙敏

联系电话:025-86869212

办公地址:江宁校区德馨楼B216室

 

  附件:1. 关于2026年江苏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苏医会〔2026〕12号).pdf

         2. 规范性文件模板.docx

 

                                                                 南京医科大学科研院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