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推进医学前沿技术创新突破,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苏卫科教〔2026〕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6年度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医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我校可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重点项目、指导项目和指导(青年)项目三类。
1.重点项目:重点支持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代谢性疾病、神经疾病和精神疾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在研究方式上,重点支持临床应用研究、预防与临床相结合的跨领域研究;支持源于临床问题的成果转化研究,推动高水平医学成果转化落地。
项目总预算不低于40万元,其中省财政资金不超过20万元/项(对卫生健康管理类的项目减半),需按不低于1:1比例自筹配套经费。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负责人不超过55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曾主持或从事相关项目研究,项目骨干成员中40岁以下青年人才占比不低于50%;
2.指导项目:项目无财政专项经费拨款,需自筹经费不低于2万元。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负责人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指导(青年)项目:项目无财政专项经费拨款,需自筹经费不低于2万元。研究周期为3年。负责人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其他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有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应提供不超过1-2篇(重点项目不超过3篇,须为近5年内正式发表)正式发表的申报项目前期研究论文。
(二)以下情况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1.在读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 2.在研的国家及省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3.资助期内省级以上重点学科负责人或重点人才称号获得者;4.省卫生健康委在研科研项目(含中医药局、疾控局)负责人(临床前沿专项除外); 5.有在研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指导性项目;6.近3年项目应结但未结题,项目终止的; 7.科研失信行为被查实、且在影响期内者; 8.相关研究内容已获省级以上科研立项资助已结题的。各类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内均不得同时牵头申报两项(含)以上项目。
三、项目申报流程
(一)限额推荐
各学院可推荐申报0-2项(其中重点项目最多推荐1项),由学院初步筛选后,将推荐项目清单(附件3,excel及盖章pdf扫描件)、申报书电子版(附件4,pdf)及自筹经费承诺函扫描件(附件2,申请人签字、所在单位及出资单位盖章)报送至邮箱cari@njmu.edu.cn。若申报总数超过我校可推荐名额,科研院将组织遴选。
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9月10日12:00前。
(二)在线填报
科研院择优遴选后通知项目申报人注册账号,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科研管理平台”(https://kygl.jsehealth.com:8000/wskj/)在线填报。在线完成申请书撰写、相关附件材料扫描上传,由我校形式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含水印的正式申报书。加盖我校公章扫描上传做为正式申报材料。
系统填报截止时间:2025年9月17日12:00前。
相关要求:
1.伦理
项目申请中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等问题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的项目申请,需出具伦理审查证明。校本部申报人请登录“南京医科大学融合门户系统-科技伦理审查系统-项目申报预审查”模块,按要求提交伦理审查申请,申请通过后,在线下载伦理批件。
涉及动物实验的,应出具实验动物福利伦理证明,相关工作由学校实验动物中心负责,还需上传实验动物许可证及动物实验人员资格证。
2.职称证明
申报附件需要上传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明。
(三)材料报送
项目负责人科研承诺书、承担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自筹经费承诺函各1份,由各学院汇总收齐后交至科研院项目处,德馨楼B210办公室。
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9月23日12:00前,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3:南京医科大学2026年度省卫生健康委医学科研项目申报推荐表.xlsx
联系人:张灿玉、徐阳
联系电话:86869216
南京医科大学科研院
202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