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江苏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就我校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申报成果范围
依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及往届省社科评奖工作实际,本届评奖受理成果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含党的创新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哲学,语言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法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信息资源管理),教育学(含心理学),体育学,经济学,管理学,决策咨询(含研究报告、咨询服务报告),社科普及。
学科交叉成果的申报在遵循优先选择主学科的基础上,可备注另一学科。翻译类成果须申报语言学组。
(二)奖项设置与奖励标准
本届社科奖获奖成果总数750项,其中一等奖120项、二等奖300项、三等奖330项。各学科评审组指标按申报比例确定。
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00元、10000元和5000元。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一)申报成果资格与要求
1.申报成果须在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成果形式为著作(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论文(理论文章)、研究报告、普及读物。
2.多卷本全部出版后整体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日期为准;各卷册、分册或者年度报告等阶段性成果如已申报参评,则其他阶段性成果及整体成果不予再次申报。
3.同一学科领域的丛书可以作为一项研究成果由丛书主编(总编)统一申报参评,申报时以该丛书中最后一本(卷、册)的出版时间为准。丛书中独立完整的著作也可以单独申报参评,但须征得丛书主编(总编)同意。丛书中单册申报后,丛书不得作为整体申报。
4.系列论文可以整体申报参评,但须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
5.在报纸、电子期刊上发表的理论文章,成果名称、作者署名以及发表时间以首次发表为准。
6.公开出版的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的个人论文集视同学术专著申报参评。集体论文集、报告集只能以其中的单篇论文、研究报告申报参评。对他人文集的汇编整理成果报至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信息资源管理)组。
7.决策咨询类成果须公开发表或内部刊载,应提交实际应用部门(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采纳或批示证明,以及该成果系统完整的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服务企业、哲学社会科学应用数据模型等应用转化绩效显著的成果亦可申报。
8.普及成果申报形式为著作,申报参评时须提交普及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9.以外文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时须提供中文全文翻译,申报者对其翻译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的论文且无纸质原件的,须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论文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在线查询打印件、论文收录与引用检索证明。
10.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时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提供成果政治方向证明材料。
(二)申报者范围和要求
1.申报人为本省个人和集体,个人在申报截止前人事关系在江苏,集体成果由主要参与人申报。
2.与江苏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事关系在江苏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士,成果署名为江苏单位的成果可申报,申报时提交劳动合同或人事关系证明;兼职人员不得申报。
3.每人限申报1项。申报人须为申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署名人(含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成果以刊载信息或版权页为准。未公开发表(出版)的内部成果申报人应为课题负责人或撰稿人。成果获奖后奖励证书以该成果实际署名顺序为准。
(三)不在申报范围的成果
1.存在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问题。
2.本届评奖周期内成果申报人受到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师德师风处分。
3.违反学术规范或著作权有争议。
4.往届已参评(再版修订增补达30%以上并提供证明的除外)。
5.教材、教辅、文学艺术作品。
6.已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7.涉及国家秘密。
8.往届获奖成果翻译为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后发表或出版。
三、申报办法与材料要求
(一)网络申报
本届评奖采用网络申报方式。
网络申报地址:https://skpj.jsskl-xxgl.cn:8091/skps/index.html,或通过江苏社科网(https://www.js-skl.org.cn/)链接进入申报平台。
申报系统时间:2026年8月28日9时开通,9月15日17时关闭。(本次申报后续审核时间紧,尽量提前2-3天完成线上申报)
成果申报须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上传成果全文电子版,以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多卷本著作成果,可在申报系统中分册上传,或将全套电子版材料由学校科研院成果处统一递交省评选工作组办公室。
(二)推荐指标核定
1.在网络申报基础上,省评选工作组办公室结合我校近两届获奖平均数、当届申报总量等统筹核定推荐指标。
2.入选国家社科文库成果,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冷门绝学专项结项成果,以及结项等级为优秀的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成果、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攻关项目结项成果,在申报推荐时不占用学校推荐指标(该类成果署名人、申报人须为以上项目负责人)。
(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网络申报结束后,待通过省评选工作组办公室初审、学校组织推荐后,纸质材料报送再另行通知。
2.纸质成果材料包含申报成果、申报表各三份(申报成果为期刊论文的,除一份原件以外,其余两份可以提交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的复印件)。在国外期刊发表的论文且无纸质原件的,须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论文DOI在线查询打印件。
3.非公开出版发表的内部成果,须报送申报成果、申报表以及相关附件材料各三份。
请各学院、部门认真做好本单位的申报摸底,积极动员并组织优秀成果参加申报。
联系人:科研院成果处 孙敏、于晓宁
联系电话:025-86869212
联系地点: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德馨楼B216室
附件: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若干具体工作的通知
南京医科大学科研院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