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规定、按照科学基金资助管理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度资助期满项目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结题成果汇报
1.项目负责人需以PPT的形式汇报,各学院、附院根据项目任务书、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定和办法、实验室提供的相关资料、财务处提供的相关经费资料等对本单位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目标完成情况、研究数据真实性、研究结果与成果、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评议。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原始资料、专家质询等形式,并针对项目负责人在研究中存在的问题给予相应的指导。
2.汇报工作由各学院、附院自行安排,青年项目原则上必须安排PPT汇报,面上项目各单位自行决定汇报形式。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部分单位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二、结题/成果报告填写
1.有关项目负责人应在2021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本项目经费报销工作,出具项目结题决算,并经财务部门审核盖章;登录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ISIS系统)认真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提交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前;待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双面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一式二份(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交由所在学院/附院,各部门科管收齐后于2022年2月24日前统一报送至学校科学技术处。
2.应保证纸质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右下角版本号一致)。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报告应符合以下条件:内容详实,应配图、表等结果并上传至附件,列出成果应有标注,重大事项要有报告。《结题报告》中的摘要包括项目摘要和结题摘要两部分,其中项目摘要的内容从计划书中自动生成,结题摘要须以深入浅出的语言简明扼要地概括出项目的精华,如背景、方向、主要内容、重要结果、关键数据及其科学意义等。
三、结题经费决算要求
1.如果有经费调整,请在经费决算说明中注明“经单位审核,经费调整如下”的说明!
2.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经费决算表,各科目结余不能为负数。如有科目超支,应调整预算,填写预算调整表(校本部老师上科研系统在线调整),并在结题报告中体现。上述预算调整需要通过学校审批通过方可变更。
4.本年度经费决算表改动较大,请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附件1),按要求编制项目决算。
5.提交纸质材料时,经费决算表应加盖财务部门公章:经费在附属医院管理的,事先加盖单位财务部门公章后,经学校审核,统一加盖学校财务处公章;经费在学校管理的项目,请申请人事先按照模板(附件2)填写,请财务审核通过后上网填写,纸质材料加盖财务处公章。
6.经费决算说明书:应详细描述经费使用、预算调整、结余经费情况,如有变动应说明原因和理由。
未尽事宜请拔打电话:86869216,联系人:江胜强,赵旭阳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月6日
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