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项项目范围:
省社科年度项目一般2-3年需完成项目结题。
(如2024年,应提交2022年及往年立项未结题项目结项材料)
二、结项流程
1. 提交电子材料:项目负责人按照结项材料目录(见附件4)提供电子结题材料;
2. 学院初审:学院科研秘书根据结项材料目录(见附件4)审核要点对结题材料进行初审;
3. 科研院复审:学院将所有电子材料(包括所有成果)发至邮箱 cari@njmu.edu.cn进行复审;
4. 材料报送:经科研院复审通过的,可办理结项。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将纸质材料(按照附件4要求)及刻录电子材料的光盘(每个项目一个光盘,文件夹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命名)统一报送至南京医科大学科研院项目处,德馨楼B210办公室。每年度批量办理一次,暂定六月份,具体时间看当年结项通知。
三、结项成果要求
项目负责人请根据立项通知书及《申请书》要求报送结项成果,须在出版物(论文、报告、著作等)的显要位置注明“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字样并附项目编号;所有成果须匿名装订,隐去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及其他相关信息。
1. 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含清理项目):以系列论文结题的,每套成果需包含:封面+目录(见附件3)+结题报告(可用成果简介,见附件2)+期刊封面+期刊目录+论文全文。论文内容须紧紧围绕项目研究主题和研究范围,注重连贯性,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予受理。英文论文需附上中文简介(字数500—1000)。
2. 成果形式为专著(含清理项目):书稿需提交查重报告首页(去除作者已发表文献复制比控制在10%以下,总复制比控制在15%以下)。如需出版,须结项以后征得省哲社办同意,并提交省社科规划办公室1套成果存档,否则将不予结项。
3.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研究报告以应用对策研究为主要内容,字数为2万字左右,其核心观点原则上应刊登省委宣传部《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才能结项。《成果专刊》是专门呈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实际部门的内刊,稿件内容要紧扣项目主题、有深度学理分析,有具体对策建议,做到立论充分,概念清晰、观点鲜明、调查充分、务实管用、语言精练、篇幅4000字以内(投稿邮箱:jsghb2008@163.com),撰写事项见《附件5-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要报撰写注意事项》。
4. 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其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原则上不再接受《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投稿,须采用系列论文或书稿结项。结项成果为系列论文的,必须至少有3篇省级刊物发表的论文(项目负责人独著或为第一作者),并聚焦课题研究对象,贯穿课题研究主线。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计入课题成果。结项成果为书稿的,必须是未正式公开出版的书稿,至少10万字,并提交查重报告。书稿已正式公开出版,不予受理。后期资助项目需提交指定出版社样稿、查重报告和出版合同原件,复制比控制在10%以内。
(注:以2024年为例,列入项目清理范围的为2020年立项项目)
5.所有成果需经专家鉴定,经鉴定达到结项要求的,方可结项。建议结项时将所有与本项目相关联的成果均罗列在附件3“结项成果(封面、目录)”内,若为中文论文成果通讯作者,可额外根据情况备注“学生为一作”;英文文章可标注通讯作者。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于鉴定:
①以系列论文为最终成果形式的省社科基金项目(重大项目除外),论文被CSSCI收录3篇(重点项目5篇)以上,且必须紧紧围绕项目研究核心内容;
②项目研究核心成果获得省部级社科奖三等奖以上奖励;
③围绕项目研究核心内容提出的理论、对策建议等被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或被省直有关部门采纳;
④立项通知书明确的其他免于鉴定条件。
属于上述情况者,须填写《鉴定结项审批书》,注明免于鉴定的理由,并附有关证明材料,报送材料要求:立项通知书复印件1份、结项审批书一式2份、成果简介一式2份、成果一式4套(无需匿名)。
7.如项目有事项需要变更,请填写《附件6-变更申请表》。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延期申请,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后报规划办审批。
8.会议论文等不能作为结项验收的正式成果,无需打印纸质版,可在审批书列入阶段性成果。提交结项材料时,所有成果需已正式发表,已录用论文未刊发论文可匿名将录用通知放进成果里,但不作为结项正式成果,只作为辅助材料。获奖、采纳证明等材料夹在审批书里,复印件隐去获奖单位与作者后可附在成果里。
联系人:张灿玉 徐阳
联系方式:86869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