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附属医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科函〔2025〕2号)要求,为持续提升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创新能力和解决国家、区域发展关键技术问题能力,助力江苏加快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决定组织开展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建设工作。现将有关申报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包括两种类型: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和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二、申报领域
实验室申报须严格按照《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见附件1)明确的领域和重点支持方向申请。本次申报建设的江苏 高校重点实验室集中围绕材料、海洋、数理、化学、天文与空间、 环境、生物、综合交叉等 8 个领域,重点支持生物医用材料、前沿新材料、海洋技术、海洋装备、计算数学、固态量子信息和量 子计算、生物分子识别与传感、理论化学与计算模拟、天体测量 与天体力学、空间物理学、生态保护修复与生态安全、新污染物 治理、生命过程调控、新兴生物技术、人工智能与各学科交叉等相关重点方向。
三、申报原则
(一)坚持总量控制,不得重复建设。依据《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设定的领域方向申报。申报建设的实验室名称原则上不得与我省现有省厅级(及以上)实验室重复。
(二)加强内涵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实验室建设要坚持“四个面向”,发挥高校综合优势;要注重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强化高校科技创新和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鼓励校地、校企合作共建。
(三)打造专职队伍,重用青年人才。强化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生),须全时全职(每年≥8个月),不得兼任其他省级(以上)实验室负责人;贯彻中央精神,大力培养使用青年人才,实验室成员中40岁以下青年人员占比不低于70%,鼓励并优先支持40岁以下青年人才担任实验室主任或研究方向、研究团队的负责人。
四、申报条件
(一)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
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的申报范围为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部、省属高校。
1.依托学科应为省级以上重点(建设)学科或具有相应的博士学位授予权。
2.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符合科技发展趋势,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属于学校优先或重点发展的方向,研究工作在本学科领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特色鲜明。具备承担国家或省部重大科研项目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能积极广泛地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学术交流。
3.拥有国内外知名学术带头人和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富于创新、团结协作的优秀研究团队。具有一支稳定的、高水平的实验技术和管理人员队伍。
4.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实验室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并相对集中;比较先进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500万元。
5.实验室管理制度完善,建设高校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确保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有效运行。
(二)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的申报范围为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授权点的部省(市)属高校。
1.依托学科应为省级以上重点(建设)学科或具有相应的硕士学位授予权。
2.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符合国家和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研究领域属学校优先或重点发展方向,研究工作在本学科领域达到国内较高水平。具备承担国家或省部重点科研项目和培养较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能积极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学术交流。
3.拥有国内知名学术带头人和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富于创新、团结协作的优秀研究团队。具有一支稳定的、较高水平的实验技术和管理人员队伍,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4.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实验室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并相对集中;比较先进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
5.实验室管理制度完善,建设高校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确保高校重点实验室有效运行。
以上两种类型实验室申报建设时,不同的实验室人员均不得交叉重复。
五、申报名额及推荐要求
(一)新增建设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申报3个,可申请新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和“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新增建设工作将优选支持学校重点发展领域,按照“学校组织遴选、专家论证、校内公示、教育厅组织评审”流程进行。
(二)实行限额推荐,各依托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1个,超出推荐名额的不予受理。如无合适的推荐对象,可以不推荐。
(三)各单位推荐重点实验室申报要考虑学科合理布局,推荐重点实验室主任人选的人事关系需在本校。
(四)请各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的推荐工作。
六、申报材料
(一)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组织推荐后,须填写《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信息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于2025年3月5日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yptc@njm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二)填报《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2024年3月2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yptc@njmu.edu.cn。
(三)4月11日前提交终版材料,待审查后装订成册(不超过100页,一式7份),电子版发至邮箱kyyptc@njmu.edu.cn。
联系人:孙琦、苏旺
联系电话:86869213
办公地点:德馨楼B214
附件:
附件3: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信息表202502.xlsx
南京医科大学科研院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