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院发布时间:2025-04-14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学院、附属医院、全国重点实验室: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科函〔20254号)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5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鼓励申请人围绕《江苏省加强基础研究行动方案》明确的18个重点领域,凝练科学问题,提出更多原创理论,产出更多原创发现。

2.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项目研究须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二、项目类别

2025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按照重大项目、面上项目两个类别组织申报。

(一)重大项目

主要支持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问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一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

申报条件:

1.依托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有关部委设立的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及有关厅局设立的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申报,每个平台限报1项(平台清单见附5)。

2.项目负责人应为平台固定人员,具有正高级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

3.年龄不超过50 周岁(1975 1 1以后出生)

4主要研究内容应与依托平台研究方向一致

5重大项目研究经费需依托的重点实验室自筹,A30万元,B类项目15万元,申请时应单独提供依托重点实验室出具的自筹经费承诺函(重大)(附件6)。

6研究周期一般为3。项目起止时间统一20257月至20286

(二)面上项目

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

申报条件:

1.面上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科研院依据二级单位科研业绩、历史申报情况等因素将申报名额分配至二级单位,由二级单位根据申报条件自主遴选后推荐。为加强项目中后期管理,如存在科研项目延期、终止等负面行为的,将酌情减扣二级单位下年度申报名额

2.申请人年龄不超35周岁(19901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3.面上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项目起止时间统一为20257月至20276月。

4.申请人无在研的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以及其他省级(含)以上科研项目

5.累计获得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支持两次(含)以上的人员不得申报。

6.面上项目省资A类项目5万元B3元。面上项目申请人如同意转自筹,应提供所在学院/附院出具的自筹经费承诺函(面上)(附件7)。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遴选。各二级单位请于42017:00前完成申请人遴选并将本年度申报清单电子版报送科研院(附件12)。

2.申请人填报。各二级单位42417:00前将本单位的申报书收齐发送至邮箱:njmukjc@163.com,并及时根据科研院意见修订完善。42817:00前收齐4申报人完成签字的申报书主件(附件34)及附件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自筹经费承诺函送至科研院项目办德馨楼B21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明瑶、包立晨、徐阳

系电话:025-86869635025-86869216

 

附件:

附件1. 2025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2. 2025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5年度).doc

附件4.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2025年度).doc

附件5.重大项目可申报重点实验室清单.docx

附件6.自筹经费承诺函(重大).docx

附件7.自筹经费承诺函(面上).docx

附件8.苏教科函〔2025〕4号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