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校基金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院发布时间:2025-05-26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附件1),校科技发展基金结题工作全部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在线完成。请2022年度立项的校科技发展基金一般项目负责人认真撰写《南京医科大学科技发展基金一般项目结题总结表》(附件2)并将发表论文或其他附件材料的首页以图片形式插入在结题报告WORD文档最后。请注意,校基金文章无需标注基金号、所发表论文与结项课题相关即可。

负责人应于 2025620日前登陆南京医科大学网上办事大厅(http://ehall.njmu.edu.cn/)—进入科研管理系统—我的项目,找到相应项目,点击结项,上传结题报告。

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于2025627日前完成在线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如有系统使用或管理账号问题,请联系科研院解决。

结题审核通过后,科研院将统一制作下发结题证书。

网上结题注意事项:

1、如因故不能完成项目,请点项目变更,填写终止申请,待所在单位及科研院审批,终止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校内基金项目。

2、如项目负责人无网上办事大厅账号,或登陆系统后发我的项目中自己的项目缺失、归属错误等问题,请联系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汇总后报科研院统一解决。

3、已离职人员项目由各单位汇总,统一终止。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修订).doc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科技发展基金一般项目结题总结表.doc